本工程为xxx项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选用北京利达集团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要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气火灾区域显示器等设备构成。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分布于各楼层的照明、动力配电箱柜内,该项目采用第一级保护,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配电室内低压开关柜的各支路输出供电线路上;该项目采用第二级保护,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配电柜下一级的分配电柜(或楼层的分总箱柜)各支路输出供电线路上;该项目采用第三级保护,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负载配电箱的输入或输出端上。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安装于消防中控室内,探测器具体安装位置根据现场箱柜情况而定。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14287.1-2014
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2-2014
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2014
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也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集电气漏电监测、分析、预警、报警于一体的系统,是防止电器和线路漏电所引发火灾的先进设备。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监控主机)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两部分组成。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的装置。本系统在消防控制室设电气火灾监控器,可与利达火灾报警联动系统联网,在图形显示装置上直观的实时观察各个点的对应状态。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均内置MCU微处理器对传感器传递的信号进行智能分析处理,判断外设的工作状态,并通过总线通讯向控制器传递节点工作信息,完成监控信息的综合处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能够实时可靠的接收探测器的工作信息,且人机界面交互性良好。具有黑匣子功能,可存贮报警记录、故障记录。在线修改漏电报警阈值功能。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支持光纤通信,可以通过配接专用通讯模块采用光纤实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之间的联网通讯。具有监控范围大、反应速度快、报警准确、操作灵活、安装维修方便等特点。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采用信号二总线、RS485总线与多个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构成一个完整的数字化总线通讯系统。每条总线的最大探测通道为128个,布线最大长度为1000m。
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安装在配电箱(柜)时,配电箱(柜)需考虑整体布局并预留接线安装空间。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LDT9103EN、LDT9104EN、LDT9004EN、LDT9006EN、LDT9007EN)采用标准35mm导轨安装,LDT9008EN 为嵌入式安装;剩余电流探测器采用螺钉固定;PT100和TPS2-430G104F-1000温度传感器安装于被探测部位附近。
3.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LDT9008EN需要AC220V电源供电,其他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LDT9004EN、LDT9006EN、LDT9007EN、LDT9103EN、LDT9104EN)不须220V供电。
4. 安装时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级四线式或四级四线式的N线,应通过监控探测器的互感器,通过互感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 信号二总线:宜选用截面积≥1.5mm²的阻燃双色双绞线或屏蔽双绞线( ZR(NH)-RVS(P)2×1.5 m²), 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
6. 电源线:宜选用截面积≥1.5mm²的阻燃BV线(3*NH-BV2.5 mm²),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V/750V。
7. CANbus总线/485通讯线:宜选用截面积≥1.5mm²的屏蔽阻燃双色双绞线( ZR(NH)-RVSP2×2.5 mm²),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
8. 穿管要求: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在低压配电箱(柜)外布线时需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